*退車對消費者來說並佔不到太多的便宜,甚至往往都會成為吃虧的一方,消費者就必須在整個購買流程中,包括看車、審核契約、試車等過程,都要注意到各細節,一發覺有異,必要時必須放棄原本看上的車款,改找尋其他目標,才能避免事後的損失及繁瑣的處理程序。

*在二手車市裡仍存在著許多重大瑕疵車,不肖的車商用極微低廉的售價收購,但仍舊當成一般的二手車出售,賺取中間高額的價差。這種欺瞞消費者的作法,一旦被買家在事後發現後,第一個念頭便是找車商要求退車,導致買賣糾紛的起端。

*消費者會想要退車,無非是車況太糟或是與事先預期的有極大落差,有鑑於中古車交易的契約糾紛層出不窮,所以經濟部特頒佈的「定型化買賣契約」,將所有交車後可能會發生的糾紛情形訴諸文字明確地寫在契約上,希望買賣雙方在訂立契約時就能避免掉日後的糾紛。

*想要辦理退車,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,車商通常會用各種理由或藉口推託,幸運一點的可能願意讓你更換價位相當的同型車,或是願意負擔修復的責任,甚至是讓消費者補差額更換其他車輛;而態度差的可能就會用盡各種藉口不讓消費者退車,或是退車但消費者必須自行負擔折舊。

*對不肖的二手車商來說,即便消費者尋求相關單位或是尋求法律途徑解決,能得到妥善處理的也少之又少,建議消費者也不要吝嗇求助於相關單位,這些單位雖未必能將消費者所付出的款項要回,不過至少能對這些業者產生些箝制的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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